11月11日16时30分许,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二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两辆小车在乌玛高速公路平吉堡收费站内广场发生交通事故,无人员受伤。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红色小型普通客车右前侧与一辆轻型栏板货车左侧发生刮擦碰撞。经查,马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驶入平吉堡收费站ETC车道后,发现ETC设备故障,在变道过程中因未观察到侧方正常驶来的轻型栏板货车,导致两车相撞。所幸只是车辆刮擦,无人员受伤。最终,马某因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高速交警提示:临近高速公路出入口时,要提前降低车速。如需变更车道,一定先观察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变道。(高速交警十二大队 王辉)